靖西禁毒大队原某大队长:一妻两情人、私吞经费、当毒贩“保护伞”…
靖西网JX202053988 | 2020-12-10 |
仅2019年上半年,靖西市公安机关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6起,缴获各类毒品2078.13克。
然而一名曾经的“十佳禁毒民警”,却愿意为毒贩“开后门”、充当“保护伞”……
2019年4月,靖西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黄毅被宣布接受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同年6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近日,百色市纪委监委公布黄毅忏悔书的部分内容,以此警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黄毅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拧紧人生“总开关”。
01曾靠努力上进,为自己赢得出路
黄毅于1969年11月出生于靖西市(原靖西县)新靖镇一个农村家庭,家有4个兄弟,他是老大。父母都是农民,因母亲早年病逝,全靠父亲一人辛苦支撑这个家。
靠着父亲、弟弟们的支持和亲戚的接济,黄毅考上田东师范学校。那个年代,农村孩子考上师专,意味着毕业后有“铁饭碗”。
1990年7月师专毕业,黄毅被分配到原靖西县下辖乡镇的一所小学工作。
1994年,原靖西县公安局公开招考12名基层民警,黄毅以优异的成绩被录取。“当穿上警服,戴上警帽,在人们羡慕的眼神中,我感到无比的自豪和光荣。”他在《忏悔书》中写道。
02一妻两情人,他自甘堕落
2000年,黄毅在靖西县湖润镇派出所做民警,同年12月获提拔担任副所长。在2004年以前,黄毅都在基层派出所工作,与在县城上班居住的妻子聚少离多。
在此期间,黄毅与在湖润镇某饭店工作的未婚女子苏某某相识,没过多久就发展成情人关系。2003年,苏某某为其产下一子。2007年,黄毅以自己名义,在靖西县城为苏某某母子买下一套房子。
2016年,黄毅与靖西市某单位的农某某相识,交往密切,很快也发展成情人关系。2016年至2019年,两人多次在酒店开房或借外出游玩之机发生不正当关系。
“在金钱和女人面前自甘堕落,沦为今天这个下场,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黄毅悔已晚矣。
03私吞办案经费,收取毒贩“礼金”
既要承担自己家庭的开支,又要支付苏某某母子的抚养费,还要跟农某某吃喝玩乐,单靠黄毅的那份工资根本不够。于是,他将本该用于打击违法犯罪的公权力当作“生财工具”。
据黄毅供述,只要有人愿意提供涉毒线索,禁毒大队会在破案后支付相应的费用。
2014年7月,靖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申请到办理廖某某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经费2万元,黄毅从大队内勤处将2万元领走,将其中1万元交给举报人,私自截留1万元。后据黄毅交代,2014年以来,他先后截留相关经费6万元。
2013年底,邓某某为长期贩吸毒不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通过中间人找到黄毅请求“关照”,黄毅称每次保护费几万元。自2014年5月至2015年5月,黄毅先后多次收受邓某某“关照费”共计几十万元。
有一次,邓某某被释放的当晚,就在原靖西县公安局门口让黄毅帮忙把朋友杨某某放出来。
2014年7月初的一天,邓某某为杨某某一案送给黄毅7万元和两条蓝龙香烟。当天下午,杨某某的妻子被禁毒大队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后予以释放。杨某某被批捕,移送检察院起诉。
同年10月的一天,杨某某案件第一次开庭前,邓某某联络黄毅,要求其帮忙“运作”。“杨某某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多,无论如何你要想办法帮他减刑。”
“只有立功减刑这条路行得通。你记住一个毒贩的电话号码,想办法带进看守所,到时候以此作为杨某某立功的重要毒情案件线索向禁毒大队反映。”黄毅再次收下杨某某一案的“运作费”5万元。
后来,杨某某果然“立功”,黄毅还特别交代大队办案人员案件的线索由杨某某提供。之后,杨某某被认定有重大立功表现,减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
04原禁毒战士迷了方向、忘了初心
黄毅曾两次荣获百色市公安局记三等功、一次百色市委政法委记个人三等功,荣获“2013年百色市十佳缉毒民警”荣誉称号。
但这名“禁毒战士”,在利益、诱惑面前逐渐迷失方向,失去底线。
他在忏悔书中写道
今年3月,右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靖西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黄毅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私藏弹药案获一审判决。
黄毅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私藏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罚金人民币30万元,退回赃款31.5万元依法上缴国库。
--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