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靖西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来了两名特殊的客人,他们因为贪图蝇头小利,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而换来的是牢狱之灾。今天,他们到这里现身说法,用他们亲身的经历,让我们警钟长鸣。
△抓捕现场
大家肯定有疑问,为什么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也会构成犯罪呢?其实,近年来网络犯罪呈上升趋势,各种传统犯罪日益向互联网迁移,网络犯罪呈高发态势。犯罪分子实施电信诈骗、开设赌博网站、洗钱等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均需要使用银行账户、对公账户进行资金的支付结算。
随着通讯、金融行业实名制政策的落地,犯罪分子为了规避公安机关调查,只能购买他人实名登记的银行卡、手机号码卡、对公账户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因此,当你自己出售的银行卡、对公账户、手机卡,很可能会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信息网络犯罪,而你也将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0年,靖西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多次召开分析研判会,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打信息战、合成战,加大宣传防范力度,强化联动协作。深入推进“亮剑·2020”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同时迅速出击,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截止至11月30日,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案件2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1人,刑拘96人,紧急止付1421个涉案帐号,成功止付犯罪嫌疑人作案卡资金3588万余元;冻结224个涉案账号,成功冻结犯罪嫌疑人作案卡资金642万余元。通过预警拦截,成功劝阻群众受骗200余人次,为群众减少损失350余万元。仅“两卡”诈骗犯罪,就抓获买卖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45人,刑拘31人,惩戒14人,破案108起。
在此,警方也告诫广大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易相信网络、朋友的涉财说法,涉及到钱财与个人信息一定要谨慎,不要因为蝇头小利,而做出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