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执法人员在南宁吴圩国际机场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私自搭载乘客。经查,司机没有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以下简称“两证”)。最终认定此“顺风车”单不属于“顺风车运营”,其本质仍属于“网约车运营”,因此,司机将面临上万元罚款。“顺风车”的单子为什么不是“顺风车运营”呢?怎么就变成“网约车运营”了?
不过司机表示,自己是经过滴滴平台接的是“顺风车”单,顺风车运营中,司机无须取得“两证”。但经执法部门调查取证,一
平台接顺风车单
被认定为违规
据了解,这名司机是通过网约车平台接了两名乘客的单,在把乘客送达目的地后,收取了92元车费。
但机动大队副大队长沈恰表示,司机忽略了顺风车运营跟网约车运营的区别,“顺风车运营是不用办证的,但两者并不等同,而是有明确的界限”。
二
顺风车运营与网约车运营
有本质区别
早在2020年11月,交通运输部就曾发文表示,顺风车运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
②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
③不以盈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
④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经查,这起案件中的司机的行为,并未满足以上条件,因此不属于顺风车运营,而是被判定为“网约车运营”,而司机未取得“两证”,因此属于“不合格网约车”。
目前,涉事车辆已被依法暂扣。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司机将面临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执法人员表示,要求网约车平台营运车辆办证,实际上就是为了严格车辆与司机的准入,保障司乘人员安全。“如果未取得相应证件而接单,很可能由于车况不明、司机驾驶技术参差不齐且未为乘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原因,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也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