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爱卫会关于重新确认防城港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岑溪市、靖西市为自治区卫生城市的通报
各市爱卫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城市标准及其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治区爱卫办组织专家对进入自治区卫生城市复审程序的防城港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岑溪市、靖西市进行了复审。复审结果表明,防城港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岑溪市、靖西市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在获得自治区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后,不断推进卫生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社会卫生治理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巩固和发展了自治区卫生城市成果。根据复审及公示结果,现将重新确认防城港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岑溪市、靖西市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城市”予以通报。
希望防城港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岑溪市、靖西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意见的要求,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持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强化和夯实卫生防病基础,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文明卫生意识,把卫生创建成果巩固好、发展好,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为建设健康广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