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上一个老人给我的种子,他说这个种子种出来的菜很好吃,我就打算拿回来种了当青菜炒来吃。”3月3日中午,桂林全州县永岁派出所在辖区一菜地里查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1起,铲除罂粟810铢。
记者采访了解到,从今年2月下旬至今,全州警方在辖区共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3800多株,并将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处置。
为全力做好春季禁毒铲毒工作,从根源上遏制毒情蔓延,努力实现毒品“零种植”的目标,近日,全州县公安局组织城北派出所和禁毒大队深入山区果园、田间地头开展“地毯式”排查。
2月24日上午,民警在全州县庙头镇宜湘河村委联合开展铲毒工作时,发现有人在菜地里疑似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
经过走访调查,这些罂粟苗都是该村男子黄某所种。民警在村干部的协助下找到了嫌疑男子黄某,并在他指认下依法将其种植的800株罂粟苗原植物铲除。
接着,民警继续在该村进行巡查,不久后又发现另一块菜地里有人非法种植疑似毒品原植物罂粟。
这些罂粟苗则是该村妇女蒋某所种植的。在蒋某的指认下,民警将她所种植的540株罂粟苗铲除。
民警依法将黄某和蒋某传唤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审查。他们都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审讯中他们交代称,听别人说罂粟苗当菜吃味道很好,于是便把罂粟籽撒在自己菜地里,想等过段时间再把罂粟苗扯来炒着吃。对于罂粟籽的来源,他们称是集市上一名老人给的。
3月2日,文桥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排查中,抓获两名非法种植罂粟的犯罪嫌疑人,她们分别种植了550株和1100株。
3月3日,永岁派出所又查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1起,抓获一名种植了810株的犯罪嫌疑人。这几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女性。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涉案人员大多是防毒意识较差的老人,其中妇女占了多数。他们错误地认为,种植罂粟苗自已食用不会危害社会,不知道种植罂粟苗超过500株就触犯刑法。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均被警方刑拘,其中两人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法律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种植罂粟苗满500株以上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不满500株的给予拘留或者罚款。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 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信息来源:南国早报、广西交通台
信息来源:南国早报、广西交通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