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三八妇女节
放假半天!就在下周一!
此刻的心情
男同胞们是不是想说
↓↓↓
哈哈
这个假可是由国家保证的
可别怪女同胞们嘚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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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放假半天的规定,出自国务院出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三八妇女节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因此妇女节放假属于“法定的半天节假日”。
据《劳社厅函〔2000〕18号》文件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妇女节福利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集体合同、劳动合同里面有约定,或者规章制度里面有规定,应该按此约定、规定处理。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并不包含福利费用。而该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因此,用人单位在“妇女节”向女职工发放的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
其实除了妇女节
还有一些节是可以休息的
下面小四就和大家说说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规定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特别注意:
特别注意: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是不再补假的。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别光自己知道
更重要的是让领导知道!
你们会放假吗?
会收到单位、公司的什么礼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