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机动车
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这本来已经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从此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但是,有些人就是不长记性被处罚不久又重蹈旧辙
最后的结果就有点难堪了——
2021年3月19日,靖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将二次酒驾人员赵某华、韦某勇、陈某专、聂某、黄某亮送往百色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这是在今年交通整治“春雷行动”中靖西警方的一次“大手笔”。
2021年2月2日晚上,赵某华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行驶经过城区吉祥路天吉大酒店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9.3mg/100ml。同年3月18日,赵某华自行到靖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办案民警经查询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赵某华曾于2018年11月21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靖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行政处罚。
近段时间以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靖西交警查获的韦某勇、陈某专、聂某、黄某亮,也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靖西交警、南宁交警、昆山交警行政处罚。
靖西警方此次同时拘留5名二次酒驾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
奉劝司机朋友们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触碰酒后驾驶这条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