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柳州一被告人韦某某假借相亲之名,将被害人骗至城郊偏僻处,在其驾驶的车内强行与初次见面的被害人发生性关系。
(网络配图)
为逃避法律惩处,韦某某还别有用心地跟被害人录制互动视频,营造被害人“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假象。
案发后,韦某某家属曾多次上门找被害人希望“私了”,并提出给20万元让被害人改口供称是“自愿跟韦某某发生性关系”,被被害人拒绝。在侦查阶段韦某某也一直坚称被害人与其是男女朋友关系,对方系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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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最终被判刑!
面对这样一起“零口供”强奸案,在证据尚有待完善空间、是否够罪争议较大的情况下,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真梳理有罪、无罪证据,充分评估案件风险后,果断以韦某某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经过警方的调查、教育,韦某某最终认罪。
今年1月,城中区检察院以韦某某涉嫌强奸罪起诉至城中区人民法院。近日,经法院依法审理,最终判处被告人韦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强奸女性,拒不认罪还想花钱私了?
简直恬不知耻,禽兽不如!
这种人,必须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