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凌晨3点,上海女游客黄某在位于贵州省织金县官寨乡红岩村打磨石组的某农家乐住宿时,遭到当地村民赵某入室强奸,“警方不予立案”,同时还收取13.5万元的鉴定费。
昨天下午,受害女游客家属刘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时受害人黄女士住在官寨乡的某农家乐里。
“农家乐不像酒店,没有任何安保措施,也没有专职保安,随便一个人都可以进进出出,就给了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
刘先生介绍,当晚黄某一个人住一个房间,由于她有睡眠障碍,睡觉时会服用安眠药,所以不容易被惊醒,目前尚不清楚犯罪嫌疑人是用什么方式把门打开的。
网传的聊天记录显示,当事人黄某于4月27日早上8点赶到贵州省织金县官寨乡派出所报案,“郭所长接待后简单询问了两句,直至上午11时都未开展受理工作”。
此外,当事人出具的织金县人民医院检验申请单显示,申请人申请的分泌物检查价格为“135000”元,相关网帖据此认为织金警方需要受害人承担鉴定费13.5万元,“否则医院不予鉴定”。
“在我给督察组和有关部门打了电话投诉、监督之下,警察已经进入侦查程序,但目前仍没有立案。”刘先生告诉记者,截至4月27日下午3点,警察已经带着黄某去医院做鉴定,只收取了300元的鉴定费;刘先生称对派出所的某些做法很不满意。
“早上8点不到就去报案,犯罪嫌疑人也送到派出所了,在打了那么多电话投诉监督下才勉强带去做鉴定,并且要求收取天价鉴定费用。”
刘先生表示,虽然目前已做鉴定,但仍担心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小姑娘在反抗时有咬伤犯罪嫌疑人,她自己身上也有多处的淤青,但鉴定时警察没看,也没有让医生去看。”
刘先生说,因当事人黄某有严重抑郁症,暂时不方便接受采访。
4月27日,织金警方表示,织金县官寨乡派出所已经对此案立案调查,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之中,不存在网传的需要缴纳13.5万元鉴定费才能立案的情况。
4月27日下午5时左右,刘先生告诉记者,目前警方已经立案,受害人黄某的家属也做了笔录,正在等待进一步调查。刘先生提供的受案回执显示,黄某被强奸一案,已由织金县公安局官寨派出所受理。
今天(28日)上午7点26分,@ 织金县公安局 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称已对案件立案,并毕节市公安局督察部门与织金县纪委、监委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案件的办理进行全程监督。
通报中提到:根据相关规定,11时47分,在黄某母亲的陪同下,民警将黄某带到织金县人民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检查费用共计318.80元(其中阴道分泌物检验费用13.5元),费用已由派出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