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长受贿6亿判死缓 现原副局长又被查
靖西网JX202182498 | 2021-05-15 |
原天津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受贿近6亿元被判死缓终身不得释放。武50多岁时镀金某大学,仅半年时间获得专业性极强的机械博士学位。
公开简历显示,张健1965年7月生于天津,在职研究生学历。早年曾任天津市大港区太平镇党委书记等职,后进入政法系统。2001年起历任大港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大港区人民法院院长,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
2011年,张健调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后兼任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2018年,他再进一步,升任滨海新区副区长(正局级),继续兼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今年3月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动真碰硬、触及要害的“深水区”,由组长张志军、副组长刘维佳带队的中央第二督导组进驻天津。4月,张健即被免职,5月8日天津市政府公开了免职决定。14日,张健官宣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8月,张健卸任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时,其继任者为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蔡培林。蔡出生于1961年,在天津政法系统任职近30年,2014年起任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今年4月,蔡培林与张健同时被免职,而前者当时即已官宣被查。
除上述2人外,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行动开始后,天津市津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宝顺,武清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林才也已相继落马。
张健简历
张健,男,汉族,1965年7月生,天津市人,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8.06—1991.04 甘肃酒泉地委宣传部科员;
1991.04—1993.09 天津市大港区委组织部科员;
1993.09—1996.04 天津市大港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科长;
1996.04—1996.09 天津市大港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1996.09—1996.12 天津市大港区太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6.12—1998.12 天津市大港区太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8.12—2001.12 天津市大港区太平镇党委书记;
(1998.09—2001.07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1.12—2004.03 天津市大港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2004.03—2006.01 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06.01—2010.01 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0.01—2010.11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0.11—2011.01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1.01—2013.12 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政治部主任;
2013.12—2014.08 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2014.08—2018.08 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2018.08—2021.04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正局级),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滨海新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04 被免职。
(天津市纪委监委)
来源:长安街知事
流程编辑:u022
版权声明:文本版权归京报集团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