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靖西网水墨画 2021-05-15

百色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24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和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划片、免试、就近”的入学原则,统筹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各县(市、区)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切实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区域内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确保区域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范围,任何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地户籍学龄人口、随迁子女等入学需求情况,统筹辖区内的义务教育办学资源,公开每所城区初中、小学及乡镇中心小学的招生信息,包括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报名地点等,全面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都能免试就近入学。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本辖区户籍学龄人口、随迁子女等入学需求情况,统筹辖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资源,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目标,统筹做好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要求,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要做好入学安置工作,需要办理缓学、休学的,应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全面排查本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情况,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未按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局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各县(市、区)要指导乡镇学校要做好小学毕业升初中“整班移交”工作,做到小学毕业升初中“应升尽升”,各初中学校要把好新生“入学关”,确保“一个不少”。

(三)严查非法办学行为

各县(市、区)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入教入寺不接收义务教育。家长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科学制定招生入学方式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和消除大班额等因素,合理编制下达公办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公布。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民办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要严格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五)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公开、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方式,通过地段划片(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等方式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原则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地段划片(单校划片)方式。地段划片(单校划片)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学校服务片区、适龄儿童数量、学位容量等情况,统筹划分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并组织学校招生。更多百色地区好看关注微信公众号:根贝侬。在个别人口密集、学校设置不够合理、入学需求和学校学位供给有较大差异的地方,可积极稳妥探索多校划片方式。多校划片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入学需求和学位供给情况,以2所以上学校服务片区的方式组织招生。对于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可直接安排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限额的学校,要通过公开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按班额标准招满为止,其余生源就近安排到片区有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设立地范围内招生,严禁跨市域范围招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县域内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剩余计划可在市域范围内招生。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市域范围内确定。

(六)落实公民同招政策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督促好各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做到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掐尖招生。各地公民同招在录取过程中应邀请公证机构、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招生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要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1. 切实保障各类特殊群体入学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受为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证明要求和入学流程,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公开报名地点及程序,保障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更多百色地区好看关注微信公众号:根贝侬。要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开放,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2.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各县(市、区)要以流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为主,统筹安排易地扶贫搬迁户随迁子女就近入学,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户随迁子女不因搬迁失学辍学。

3.保障留守儿童少年入学。各县(市、区)要认真排查适龄留守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入学的留守儿童,要了解其原因,并主动联系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督促其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4.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教育脱贫与乡村振兴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家庭经济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

5.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科学做好身体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工作,依法保障能够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6.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援鄂抗疫医疗队员子女等优待对象,各县(市、区)要积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细化入学操作程序,妥善做好入学安排。

(八)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管理工作

1.依法公开招生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主动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公办学校报名入学办法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含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等。

2.均衡编班教学。义务教育学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新生班级按照国家标准编班(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班级。

3.加强学籍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开展新生入学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及时维护、更新和上报学生学籍信息。更多百色地区好看关注微信公众号:根贝侬。要按照“一人一籍”“应入尽入”的原则,在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通过新生注册为每位小学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确保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新生入库工作。休学、转学等业务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已经达到大班额的学校或班级,原则上不得接收转学的学生,防止学生借转学变相择校。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4.提高招生入学服务水平。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快开发建设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与大数据发展部门或相关部门建立关键数据提取核查机制,逐步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简化招生入学流程。要建立招生入学预警机制,加强对本地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逐年增加、学位供给不足的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合理引导家长和社会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

(九)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规范管理”的要求发展民办教育,支持民办中小学按其承受能力招收学生。要结合民办学校年审、教育督导等方式依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要大力支持民办学校办出特色,满足部分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多样化义务教育的需求。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依法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宣传材料进行审核把关,防止虚假宣传和违规招生。民办学校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发布招生简章、广告等宣传材料,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家长和社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划片决策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应急机制,要积极协调公安、应急等部门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更多百色地区好看关注微信公众号:根贝侬。各县(市、区)教育局“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机制。

(二)严明招生纪律

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本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大查处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学校派出教师到学区外面试或考试招生。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特别是对招生过程中的“黑中介”和部分学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将由教育行政、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校长等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接受社会监督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畅通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招生入学工作公信力。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838296(基教科)、2802272(教育惠民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要相应的公布举报电话。

(四)做好咨询接待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向家长、学生解答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

(五)加强正面宣传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是重大民生工程,必须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有关政策家喻户晓。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密切联系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深入、细致解析当地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氛围。要围绕政策制订和实施的具体办法,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解读,不断提高知晓率,争取社会支持,取得家长理解。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倾向,营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在5月31日前将本县(市、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县级招生工作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电话:0776—2838296邮箱:7762846283@163.com。

来源: 百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百色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教通〔202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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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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