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记者了解到,5月14日,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在第十二个“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前夕,通过多警种合成作战,成功捣毁一个为网络赌博、通信诈骗等违法犯罪团伙洗钱的“跑分”窝点,刑事拘留10人,查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一批,涉案金额8000多万元。
今年4月20日,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经侦大队接到举报线索,在秀厢大道与邕武路附近的某小区内,一出租屋内有人员涉嫌长期利用网络支付平台为他人进行非法支付结算,涉及的资金可能与网络赌博、通信诈骗“洗黑钱”有关。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运用合成作战机制对线索展开研判摸排。
经过一段时间的摸排,民警发现该小区内确实有一伙联系密切的人员,但是他们分散租住在小区内不同楼栋,平日足不出户,日常三餐全部通过外卖,形迹十分可疑。为进一步掌握该伙人员的违法犯罪证据,警方组织社区民警,在治安积极分子的协助下,对该小区展开地毯式摸排。4月30日,正当专案组民警基本掌握该伙人员的活动轨迹,准备开展收网行动之时,该团伙却一改往日的“蜗居”状态,叫来了搬家公司,分批搬离出小区。
警方抓获10名嫌疑人,查获一批作案工具
虽然嫌疑人看似无意的搬家一时间打乱了民警的抓捕计划,但民警锲而不舍,继续暗中跟踪摸排。很快,警方便查清了该伙人员新的落脚点——坐落于西乡塘区振兴路的某小区内。
涉案8000多万元,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经审讯,嫌疑人黄某恩(男,26岁,广西崇左市人)、梁某昌(男,30岁,广西梧州市人)供认,2020年10月,他们组建该团伙,两人以图财为目的,联络到网上某涉嫌网络赌博或者通信诈骗的“跑分”平台,按每走一笔账户流水获利千分之七的比例获取“订单”。随后,为了提高效率,他们对外声称“工作轻松、来钱快”作为利诱,招聘多名刚步入社会、没有社会阅历、没有固定工作的年轻人作为“工作人员”,并对他们进行“培训”。黄某恩和梁某昌会支付给“工作人员”每月4000元的底薪以及千分之一的提成。受到利益驱使的这些年轻人明知道“跑分”洗钱是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宝等支付平台用于“跑分”洗钱活动。
据了解,他们平时藏匿在小区里,十分注意隐蔽。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他们会不定期搬离或者改变作案的窝点。从2020年10月至今,该团伙掌控的账户总计流入与转出金额8000多万元。此外,为了扩大交易量,黄某恩和梁某昌还向他人购买了大量××宝和银行账户进行作案。
目前,涉案的10名团伙成员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一定要妥善保管以及注意自己账户的使用,包括第三方支付账户以及银行账户,甚至是一些收款二维码,都不要被不法之徒利用。也不要听信网络上一些兼职“跑分”的信息。其实,“跑分”就是利用自己的银行账户以及一些收款账户帮助不法之徒对一些违法犯罪的资金进行转移和支付。你的账户一旦与这些违法犯罪的资金产生了关联,就很容易被公安机关司法冻结。轻则影响个人的征信,银行不会放贷款或者不给开户,严重的话还涉嫌洗钱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如果参与这类“跑分”违法活动,会成为赌博、欺诈、色情等违法犯罪的“帮凶”。也会让自己的个人隐私信息遭到泄露,有可能会遭到骚扰或者是通信诈骗等一系列影响安全的事情,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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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跑分”,就是在互联网上通过银行账户或第三方支付账户帮助不法分子转移资金,从中赚取佣金,致使大量涉赌、涉诈资金被层层转移。还有一些“跑分”平台的“码商”通过贩卖、借用他人的支付宝、微信二维码进行收款,为境外赌场等非法平台收付、汇集资金,以达到“聚沙成塔”“分散转移”的目的。归根结底,都是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