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人民法院在开展党史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注重教育成果转化,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5月27日上午,在庭前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肇事者黄某在被告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之前垫付医疗费10000元的基础上,当庭再次支付受害人王某27516元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图|法官开庭前主持双方调解
图|原告诉讼代理人在调解书上签字
2020年7月10日4时32分,原告王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在靖西市区凤凰路与中山路交叉路口与被告黄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王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经靖西市交警大队事故认定,原告王某与被告黄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原告王某住院治疗期间,被告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支公司只垫付了10000元医疗费,其他费用并未支付。双方多次协调未果,王某无奈诉至法院。
图|被告同意调解方案签字
图|被告在法官见证下将案款通过微信转账给原告诉讼代理人
该院收案后,为了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高效化解纠纷,遂将该案纳入庭前调解程序。办案法官按照规定审核了王某住院的所有票据和相关鉴定结论后,多次与被告沟通,积极地进行思想疏导。2021年5月27日开庭前,法官再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努力,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上述调解协议。在法庭里,被告黄某在法官见证下,以微信转账方式,当场把27516元赔偿款转给王某代理律师。当律师电话告知原告王某时,王某激动不已,对法官的辛苦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图|案款到账
图|案款到账后诉讼代理人电话告知原告
至此,该案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靖西法院开展党史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来,进一步完善庭前、庭中调解机制,努力做到关口前移,矛盾不上交,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的需求,推动矛盾纠纷平和高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