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关于城区范围内文明养犬,禁止在
主要公共场所遛犬的通告
靖城管通(2021)2号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推进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倡导市民文明、规范养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百色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21年5月28日起,城区范围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明养犬,禁止在靖西城区主要公共场所遛犬。
靖西网野正西 | 2021-05-28 |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质,推进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倡导市民文明、规范养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百色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21年5月28日起,城区范围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明养犬,禁止在靖西城区主要公共场所遛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