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662万余元!靖西原公安局长贪污受贿案一审刑期十年六个月,被告不服上诉...

靖西网热河 2021-06-23

2021年6月22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德保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张必荣犯受贿罪、贪污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张必荣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对其退出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未退出的赃款继续追缴。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张必荣在担任靖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期间以虚报增加采购食堂设备、桌椅项目和增加篮球场建设工程量为由从单位账户上套取现金,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16.8098万元

2014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张必荣在担任靖西市公安局局长、德保县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45.4351万元,其中既遂375.4351万元,未遂270万元。

法院认为

张必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较大;被告人张必荣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张必荣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公安局、市投资促进局干部旁听了案件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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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3
这种人当官就为了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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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3
应判13年,监狱一天劳动12小时,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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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3
妈的还上诉?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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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3
查得清清楚楚还有什么是没被挖出来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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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3
还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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