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靖西市2021年秋季学期小学附设幼儿班招生工作方案》要求,为让广大家长准确了解靖西市2021年城区小学附设幼儿班招生政策、程序及时间安排,方便家长为孩子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新靖镇中心小学、市第二小学、市第三小学、市实验小学、市第五小学、市第六小学、市第七小学、市第八小学、市第九小学、市第十小学、市第十一小学、市第五幼儿园,根据我市2021年划定片区招收各校附设幼儿班幼儿(详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一)凡年满5.5周岁(以户口簿为准,2016年3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免试、按学区就近报名就读城区小学附设幼儿班,接受为期一年的学前教育。严禁学校招收年龄不满5.5周岁儿童。
(二)各小学2021年招收学前班具体学位数如下:
学校名称 | 招收班数 | 招收人数 | 备注 |
靖西市第一小学 | 6 | 300 | |
靖西市第二小学 | 3 | 150 | |
靖西市第三小学 | 3 | 150 | |
靖西市实验小学 | 4 | 200 | |
靖西市第五小学 | 6 | 300 | |
靖西市第六小学 | 6 | 300 | |
靖西市第七小学 | 4 | 200 | |
靖西市第八小学 | 6 | 300 | |
靖西市第九小学 | 6 | 300 | |
靖西市第十小学 | 6 | 300 | |
靖西市第十一小学 | 4 | 200 | |
靖西市第五幼儿园 | 4 | 200 | |
合计 | 58 | 2900 |
(一)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户口所在地(以户口薄地址为依据)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为杜绝因择校而转户口乱象,2021年3月1日以后才将户口转入城区的,以3月1日前的户口地址为依据安排入学。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只能在户籍所在片区城区小学报名注册,严禁跨区域到其他城区小学报名注册。各城区小学要明确掌握本校新划定的服务范围,避免造成报名工作的失误。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如果租住附近的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则到其它片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定义是:指户口在外省、本省外县、本市城区学校服务范围以外的乡村,父母双方在城区务工,随务工父母在城区居住,并向城区学校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是指:
1.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子女。
2.父母在靖西市城区工作,父母及子女双方户籍均在靖西市城区学校服务范围以外,随父母在城区居住。
3.在满足服务片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和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前提下,城区小学根据学校剩余学位的数量适当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学前班。以租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安排随迁子女入读,学校要按以下类型人员优先安排录取,录满即止:(1)本校教职工适龄子女;(2)驻靖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3)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法定监护人有固定房产的子女(有房产证或商品房的购房合同,房屋性质为住宅);(4)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的市直各单位就业的子女(单位证明和工资卡复印件);(5)法定监护人有营业执照(营业地址和居住地址在学校片区范围内优先;办证时间为2021年3月1日之前才列为优先条件);(6)法定监护人有规范的劳动合同(打印规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有劳动保险参保凭证,经用人单位盖经公安部门办理的正规公章,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租住优先)。同时具备多种条件的优先于单种条件,条件相当的,年龄大者优先。
四、新生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材料均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一)常住户口类户口在城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所需材料:(1)户口簿(户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适龄儿童等页面复印件);(2)监护人的身份证(如果父母不是户口簿的户主,需提供户主的身份证);(3)《靖西市2021年小学附设幼儿班报名登记表》(户主身份证地址与户口簿地址信息不一致的,要到公安部门进行核查真实性及原因)。
(二)非常住户口适龄儿童报名所需材料:1.有固定房产类。在各校范围内监护人有固定房产(以房产证或商品房购买合同为依据)并在该房产居住的适龄儿童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户口簿(户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适龄儿童等页面的复印件);②房产证(商品房购买合同);③监护人身份证;④《靖西市2021年小学附属幼儿班报名登记表》;⑤附加优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2.有《居住证》类。在各校片区范围内居住的外县人员且有《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②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③监护人身份证;④户口簿(户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适龄儿童等页面的复印件);⑤《靖西市2020年小学附属幼儿班报名登记表》;⑥附加优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3.其它类。户口在城区学校范围之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务工(含经商、企事业单位招聘或进城务工),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生活居住的随迁适龄儿童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市直单位聘用证明);②房屋租住合同;③户口簿(户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适龄儿童等页面的复印件);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⑤《靖西市2021年小学附属幼儿班报名登记表》;⑥附加优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7月23日—7月25日):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小学附设幼儿班招生公告,各相关学校在学校门口和相关街道醒目处张贴,市教育局向城区幼儿园发放公告宣传单,提前告知家长各校学前班报名时间和所需材料。各相关学校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对招生入学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岗前培训。(
二)报名登记阶段(7月26日—7月27日):各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工作。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到服务区的学校报名登记,首先与学校索要《靖西市2021年小学附设幼儿班报名登记表》填写,然后将报名登记表和所需报名材料一同交给学校的报名处进行审核、登记。学校首先安排服务片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再根据剩余的学位数量按八大优先条件的顺序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名额满后即停止招生。
(三)入户调查阶段(7月28日—7月29日):各校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入户调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情况。主要调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情况是否属实。凡弄虚作假者,不予招收。
(四)整理上报阶段(7月30日—7月31日):各校将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名单录入电脑,按优先录取的八大条件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排序、录取,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五)公示阶段(8月1日—8月7日):各校将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招收的幼儿班名单进行公示。
(六)发放入学通知书阶段(8月8日—8月11日):各校根据公示的名单发放《2021年幼儿班入学注册通知书》,秋季学期开学时家长凭《2021年幼儿班入学注册通知书》办理注册。
六、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靖价费〔2016〕6号)要求:“靖西市普通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850元/生/学期,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育费、教育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各学校的幼儿班遵照以上收费标准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新生报名时需家长签字,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对于同时报名多所学校扰乱招生工作秩序的,也取消报名资格。
(二)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应报名材料按报名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错过报名时间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非城区常住户口人员错过报名的时间的,由家长自行到城区周边学校联系就读或回原幼儿园就读。
(三)招生过程中,教育局及学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没有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招生,如家长发现有单位或个人以招生名义收取费用,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教育局:0776—6231485、市纪委:0776-6212213。 附件:靖西市城区小学附设幼儿班服务区域划分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