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百色交通执法支队和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无资质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违法行为。期间查处一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货车司机。
8月2日晚,交通、公安交警联合执法组在开展专项整治中,发现一辆车牌为鲁RS****、鲁HN***挂重型半挂牵引车疑似存在非法改装运输货物。联合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私自运输危化品甲酸,承运人无法提供从业资格证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证。
经查,该车驾驶员从河南濮阳运至云南景洪镇县,途经百色地界,车上现场查获甲酸共1220桶,约31吨。眼下正值夏季高温时节,张某驾驶一辆没有任何的安全防护措施的普货车,拉着满满一车甲酸,简直是一个移动的炸药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编辑注:甲酸属于危险化学品,具有较强的腐蚀性,也有可燃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随后,执法人员对货车驾驶员张某进行询问了解情况,刚开始张某还假意配合,谎称自己被货主欺骗了,货主告诉张某运输货物是固化剂,自己并不知道拉的货物是危险化学品。
但经过执法人员的进一步查验,发现车辆发车时,查验清单上已经写明甲酸二字。显然张某是在推卸责任。在执法人员进一步交涉下,张某承认了其违法事实。原来起初张某在网上接到运输订单时,货主确实在网上标注运输货物是化肥,但实际装车时,货主却将货物换成了甲酸,并且货主表示会给张某增加运费,希望张某“通融通融”,张某也知道自己是非法运输,但为了多挣一些运费,仍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最终难逃法网。
经过一系列调查,张某驾驶的车辆持有的是普通货物运输证,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资质,也未取得相关危化品运输押运证书,仅可以承接普通货运运输业务,但被查获时车上装载的甲酸属于危险化学品。
对此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涉嫌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将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给予3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联系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运输车辆进行驳运,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