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刺 对腐败"气得不行"的反贪局长,双开移送审判
靖西网JX202184673 | 2021-09-12 |
经查,关英彦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出入私人会所;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工作调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约定收受好处费;无视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关英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关英彦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关英彦生于1960年,1981年参加工作。1993年,他首次担任领导职务,便当上了珠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副局长。在某种意义上,反贪工作可以说是关英彦仕途的起点。此后,他在珠海市反贪局工作了7年,其间于1997年升任正职,直到2000年升任珠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气得我不行,谁讲都不行”
据官方简历,关英彦生于1960年1月,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曾担任珠海市检察院反贪局局6年,2000年任珠海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01年,关英彦任珠海市司法局局长,3年后,于2004年离开珠海,调任中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职7年。
据南方网报道,2010年,时任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关英彦,在中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报告了中山市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情况,透露了多起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在谈到个别案件时,关英彦表示“气得我不行,谁讲都不行”。
当时,关英彦介绍,他们办理的一些案件,尽管被查处人员收的钱不多,但性质比较严重。关英彦说:“我们查过一个环保局的案子,他下去进行执法检查,下去之前,他给企业打电话说‘明天我要去检查’。这个案子查到,被查人员收到的钱也只几千元,但让人很气愤”。关英彦在分组讨论时还提到,他们查案后还遇到过这样的被查人员,检察机关在查他时,他还在收钱。
2011年12月,关英彦重返珠海,任珠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次年1月转正。2017年1月任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此番被查。
关英彦从2004年起,担任副厅级职务长达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