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广西发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新方案,广西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不再分文理科,2024年将按照“3+1+2”的新模式考试招生,满分依然为750分。
从2024年起,广西的高考将按照“3+ 1+ 2”模式进行。考试科目包括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
■ “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
■ “1”指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任选1门;
■ “2”为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
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照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选择性考试科目理论上有以下12种组合:
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 普通类专业依据考生总分(含考生总成绩和加分分值,下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总分及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 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模式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普通高等学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 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模式下,学生可根据个人的兴趣特长、拟报考学校的专业招生要求和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供考生选择。
■ 三是考试内容和难度不同。“3+1+2”模式中,学生参加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是不分文理的,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难度一样。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在试卷内容和难度上是有所区分的。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要求■ 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门。
■ 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
合格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内容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 第一,根据个人志向、兴趣爱好、自身优势等因素进行选择;
■ 第二,结合报考院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选择;
■ 第三,根据所在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特色优势等进行选择。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高中二年级学生开始选课走班。
■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开好选择性必修课程,开发精品选修课程,努力满足学生学习需要。
■ 二是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多种形式加大普通高中教师补充,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普通高中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 三是着力改善办学条件。通过新建、改扩建部分普通高中,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等措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管理活动智能化。
■ 四是着力加强选课指导。各地各学校要针对我区选择性考试科目 12 种组合,建立选课制度;编排选课指南,指导学生根据学习兴趣特长、学科学业基础、专业发展趋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要求自主选科目、选层次、选教学班级。
■五是着力完善管理制度。探索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加强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
合格性考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10门考试,各科目每年开考1次,高一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门,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4门科目的考试,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 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成绩长期有效。
■ 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考同期安排,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选择性考试中的物理、历史科目成绩以原始成绩呈现,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数呈现,成绩仅限当年有效。
全国统考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组织考试,选择性考试(又称等级性考试)与全国统考同期安排。待条件成熟时每年提供2次外语科目考试机会。
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 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等级转换分数办法另行公布。
全区将建立统一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
■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的学生升入高职院校,均须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文化基础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成绩,鼓励使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替代职业技能成绩。
■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作为职业技能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 社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人才培养要求和自身办学特色,制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统一高考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的学生升入高职院校,均须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文化基础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成绩,鼓励使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替代职业技能成绩。
■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作为职业技能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 社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未报考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或报考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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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国早报、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