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复合遭拒,男子凌晨潜进前女友宿舍杀死3名室友
靖西网JX202190309 | 2021-09-27 |
2012年三四月间,张某在网上认识了河南郑州某学院的学生小陈,二人于之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同年七八月份因矛盾而分手。然而,之后张某某反悔了。
分手后,张某多次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小陈联系求复合,均遭到拒绝。2012年9月,他从内蒙古来到小陈的学校,想要见面详谈,对方拒绝相见。这一次,他心生怨恨,产生了杀死小陈的念头。
9月24日晚11时许,张某再次来到学校,他没有再直接当面纠缠小陈,而是悄悄地潜入了她所在的公寓楼。到了25日凌晨6时许,他拿着事先准备的刀,进入了小陈所在的房间,对着正在熟睡的4名室友一通乱砍乱刺……时年20岁的小王受伤,而另外3人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均年仅19岁。
张某作案后逃离现场,于9月30日被公安机关逮捕。2013年8月20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张某提出上诉。当年12月1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张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网恋女友小陈拒绝与之交往,心生怨恨,经预谋后持尖刀深夜潜入小陈所住的大学女生宿舍,不计后果砍杀多名无辜女生,致3人死亡,1人轻伤,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最终,最高法核准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