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复合遭拒,男子凌晨潜进前女友宿舍杀死3名室友

靖西网JX202190309 2021-09-27
近日,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了一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一男子凌晨潜进了河南某高校的女生宿舍,对着熟睡的4名女学生一通砍刺,致3人死亡。原因在于,他与该宿舍的一名女生分手后求复合遭拒。

2012年三四月间,张某在网上认识了河南郑州某学院的学生小陈,二人于之后确立了恋爱关系,同年七八月份因矛盾而分手。然而,之后张某某反悔了。

分手后,张某多次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小陈联系求复合,均遭到拒绝。2012年9月,他从内蒙古来到小陈的学校,想要见面详谈,对方拒绝相见。这一次,他心生怨恨,产生了杀死小陈的念头。

9月24日晚11时许,张某再次来到学校,他没有再直接当面纠缠小陈,而是悄悄地潜入了她所在的公寓楼。到了25日凌晨6时许,他拿着事先准备的刀,进入了小陈所在的房间,对着正在熟睡的4名室友一通乱砍乱刺……时年20岁的小王受伤,而另外3人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均年仅19岁。

张某作案后逃离现场,于9月30日被公安机关逮捕。2013年8月20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张某提出上诉。当年12月1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张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网恋女友小陈拒绝与之交往,心生怨恨,经预谋后持尖刀深夜潜入小陈所住的大学女生宿舍,不计后果砍杀多名无辜女生,致3人死亡,1人轻伤,犯罪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最终,最高法核准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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