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规出台 平台和驾驶员都要取得许可
靖西网阿甘 | 2016-07-28 |
网约车新规出台,交通部公安部今日正式公布了出租车专车新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于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3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和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 法》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获悉,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和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今天将介绍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情况,并向媒体通报《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车专车新规将于今天正式公布。
去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被业界称为出租车行业的破冰之举。
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针对传统出租车,要求各级政府逐步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针对专车,互联网平台需要取得出租汽车许可资质,车辆性质为出租营运,驾驶员也需要取得相应的从业许可等。
尽管将专车纳入出租车管理,但暂行办法中仍有不少细则受到法律、经济、交通等研究领域的专家质疑。其中,“专车”登记为出租营运,按照8年报废;专车公司需要到县级部门报备;使用出租车计价器等条款争议很多。为此,交通运输部已多次公开征集意见,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讨论。
今天,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相关负责人将就出租车改革,以及《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文件具体情况向媒体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