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10时23分许,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接到警情: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环城东路口发生一起摩托车与电动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已驾车离开现场,电动车驾驶人受伤。
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赶到现场时,120医护人员正在对伤者进行救治。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封锁,配合医护人员抢救伤员。随后,民警查看监控视频,迅速锁定嫌疑车辆,并电话通知逃逸者韦某延到案接受调查。据调查,事发前,韦某延驾驶二轮摩托车沿金海湾东大街自西往东行驶,刘某芳驾驶二轮电动车在路口处等待信号灯放行,欲从斑马线上通过马路。绿灯亮起时,刘某芳便启动车子在斑马线上行驶,不料遇上韦某延驾驶摩托车闯红灯通过,两车在斑马线上发生碰撞。
事发后,韦某延将电动车推到路旁,刘某芳自行走到路旁的花带上坐着,但两分钟后,受伤的刘某芳就倒在了地上。
受伤的刘某芳向韦某延告知其身体不适,需要去医院治疗,但韦某延不予理睬,在将自己的煤气罐绑好后就直接驾车离开事故现场。
事故导致刘某芳全身多处骨折,目前仍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
(韦某延到案接受调查)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韦某廷肇事后逃逸竟然是为了赶去充煤气。办案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肇事逃逸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经查实,韦某延未考取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其无证驾驶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合并行政拘留20天。
目前该起事故仍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