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靖西市政管理局城建管理监察大队招聘协管员30人
靖西网打着灯笼去找 | 2016-08-03 |
一、招聘人数、岗位
(一)招聘人数:30人
(二)岗位:男协管员15名,其中法学类专业4名,不限专业11名;女协管员15名,其中财务女协管员1名,文秘专业4人,不限专业10人。
(三)工作职责:主要协助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招考聘用基本条件
招考聘用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协管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靖西户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身高在16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55cm以上;(1981年7月30日至1998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三)法学类、文秘类、财务类等专业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人员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同等条件下具有机动车辆C1驾驶证以上的优先
(五)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从事城建管理监察工作;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选拔。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面试、体能测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15日。
2、报名地点:靖西市市政管理局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靖西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靖西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及范围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方式:对所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方式进行,面试评委会由7人组成,由招聘单位、组织人社等部门组成。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调整拟招聘人数或进入面试人数。
(二)体能测试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1、体能测试时间:待定
2、体能测试地点:待定
3、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体能测试分值100分,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体能测试的1000米和800米跑按时间换算分值计算;俯卧撑、仰卧起坐,不计分数,但俯卧撑必须达到40个以上/分钟,仰卧起坐必须达到35个以上/分钟。体能测试结果在体能测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
4、体能测试成绩评定人员组成:由用人单位、专业人员、业务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人员组成。
(三)总成绩=面试成绩80%+体能测试成绩20%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应聘其他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二)考核
根据体验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过程中出现不合格者,按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
六、公示、审批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与管理
(一)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协管员属于编外临时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
(二)由靖西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与协管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书,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聘期2年(含试用期),工资待遇为每月2000元。并参照企业职工参保标准,由市市政管理局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种社会保险,参保所需费用单位负担部分由市财政负担,拨付到用人单位,个人负担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代扣代缴,再由用人单位按时上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协管员的日常管理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在受聘期间的表现,由市市政管理局考核。考核包括年度考核(按聘用之日起满一年为一个年度)和聘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九、本简章由市市政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
靖西市市政管理局: 0776—6155045
靖西市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776—6226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