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六旬老汉分得20万征地款 ,“真爱”找上门
靖西网初夏的雨点 | 2016-09-24 |
独居老汉农某在某天突然接到一名女子来电,说是要嫁给他,要陪伴他终老。已年过六旬的农某一直想有个伴,在女子的甜言蜜语下,农某以为从此会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谁知女子是来诈骗农某打算用来给自己养老的20万元征地款。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这位李姓女子提起公诉。
李某,女,1968年10月出生,广西百色凌云人。李某与丈夫育有两女一男,2009年丈夫因病去世后,李某就离开家在社会上游荡。2012年6月,李某经老乡张某介绍认识农某,并得知农某单身且年事已高,最近因为征地农某还分得不少的征地款,于是李某决定主动“示爱”农某。
李某拿到农某的电话后,不停的给农某打电话,李某在电话中自称“黄美英”,30多岁,单身,是河池人。因为自己和农某都是单身,如果能走在一起是上天介绍的缘分。
农某起初怀疑,自己与李某年纪悬殊,她怎么会看上自己呢?但李某许诺,自己一定要嫁给农某,等农某老了要养他、照顾他……在李某的甜言蜜语下,农某深陷“情网”。
两人见面后,李某提出一起在百色市右江区城区内租房住。凭着农某的信任,李某开始以各种理由实施诈骗。李某先是向农某谎称老乡张某是她的哥哥,张某现在做工程缺钱,需要向农某借钱,如果以后“哥哥”赚钱了,不仅把钱还给他,还会给点分红。
李某在软磨硬泡下,于2013年3月期间分两次从农某手中诈骗得10万元。2013年8月,李某又谎称自己有个孩子读书急用钱,农某有责任出钱,于是农某在“责任”的驱使下分三次给了李某10万元。李某骗得农某20万征地款后,慢慢疏远农某,就是缺钱的时候才回到出租房找农某,农某每月打工得来的钱也都给了李某。农某一直都还抱着能与李某一起生活的幻想,直到2016年2月22日,李某再次向农某要1.5万给孩子“交学费”,农某才如梦初醒。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的私有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