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在朋友圈骂人吗?靖西这位贝侬在朋友圈辱骂他人吃官司!
靖西网小墨 | 2016-10-23 |
朋友圈辱骂他人吃官司 被判赔3000元
平安靖西网讯(通讯员 农彩美)日前,靖西市人们法院审结一起因微信朋友圈引发的名誉侵权纠纷案,判决被告柳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删除有损原告何某名誉的照片及言论,在微信朋友圈内公开道歉,并且赔偿原告何某精神抚慰金3000元。
据悉,何某与柳某及柳某的丈夫是朋友关系。2015年12月3日傍晚,何某向柳某的丈夫发送催款短信,未见其回复,便又给柳某的丈夫打电话,因此造成柳某误解。当晚21时37分,柳某打电话谩骂何某,并于22时许,在微信朋友圈发谩骂何某的污秽性语言,微信下面还附上了何某的照片。
法院审理后认为,柳某为泄私愤,公然将何某的照片及具有侮辱、谩骂何某等污秽性语言发表在微信朋友圈,贬损了何某在朋友圈内的社会地位和声望,影响了人们对其的尊重程度,构成了对何某名誉权的侵害,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