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价费〔2017〕1号
靖西市第一幼儿园:
你园《关于提高保教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自治区示范幼儿园验收评估结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4号)和靖西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靖价费〔2016〕6号)文件精神,同意你园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按照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即保育费207元/人·月,教育费138元/人·月。
此复
靖西市物价局
2017年2月8日
抄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靖西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