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第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靖西政府网 2017-05-23 16:43:01 点击:14949

 靖价费〔2017〕1号

靖西市第一幼儿园:

你园《关于提高保教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第一批自治区示范幼儿园验收评估结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4号)和靖西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靖价费〔2016〕6号)文件精神,同意你园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按照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收费标准执行,即保育费207元/人·月,教育费138元/人·月。

此复

 

 

靖西市物价局

2017年2月8日

 

 

抄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靖西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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