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当前我县锰冶炼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确保锰冶炼企业持续稳定发展。近日,我县出台了办法文件,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给予锰冶炼企业用电生产扶持,按照每生产1吨电解金属锰补贴140元、1吨电解二氧化锰补贴50元、1吨硅锰合金6517#产品补贴80元的、1吨硅锰合金6014#产品补贴70元的标准扶持锰加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