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宣传、推介我县壬庄乡巴泽梯田自然风光,通过摄影以视觉形式展现巴泽梯田秀美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旅游资源,靖西县旅游发展委员会特举办靖西巴泽梯田风光摄影作品展示活动。
一、组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靖西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靖西县广电局
靖西县锦绣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靖西县老摄影家协会
(三)组委会
顾 问:刘 鉴 县政府副县长
梁志宏 县长助理、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主 任:黄武军 县旅发委副主任
周德光 县广电局副局长
副 主 任:韦 阳 县锦绣旅游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组委会办公室设县锦绣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作品征集
(一)征稿时间:2015年2月12日前截稿。
(二)征稿对象:广西区内外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征集内容:反映靖西县壬庄乡巴泽村境内梯田自然风光以醉美梯田,梦幻巴泽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四)作品要求
1、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摄影作品必须拍摄于壬庄巴泽村境内巴泽梯田及周边村落、原野、山体等景观范围。
2、数码作品谢绝改变原始影像(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删除和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法律责任。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投稿者原创。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如有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所有投稿者的作品,作者享有著作权、署名权。凡入展的作品,活动主办方在支付本次作品展稿酬后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在主办方今后出版画册、展览、广告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5、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将失去参展资格。
(五)投稿须知
1、作品题材、体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作品均可。谢绝组照。
2、参展作品规格:以电子照片作品投稿,投稿数量不限。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宣传制作。入选的胶片作品需扫描成电子文件(JPG格式文件量不低于7MB),入选作品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交电子原件,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3、参展作品请在注明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详细地址、邮编。
4、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作品,一旦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将一律取消入展及评比资格。
三、作品评选及展示
1、由靖西县旅游发展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于2015年2月13日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并在2月16日展出。
2、作品展示方式:⑴靖西县电视台播放展出。⑵靖西县人民政府网站展示。⑶靖西县人民政府宣传栏展出或中山广场等人员聚集处展出。
四、奖项设置及经费筹措
1、奖项设置:本次入展作品及稿酬:入展作品30幅,不评奖项等次,稿酬均为每幅500元。
2、经费筹措:工作经费及奖项设置费用由县锦绣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筹措支出。
六、投稿地址:靖西县锦绣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靖西县新靖镇城东路902号,县靖西第三中学附近),邮编:53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