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48 X 33毫米)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2份和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照片2张;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因属集体户口难以提交原件的,须提交有 “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所在单位保卫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的户籍复印件,户口簿内容系指申请人的资料页,内容如有变更的,须附变更的资料页。
3、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4、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5、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的,由暂住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提交原前款规定的材料、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收费标准:4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