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审核业务指南
靖西政府网 2014-07-17 10:06:00 点击:12379

  一、办理单位:靖西县就业服务中心
  二、办理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一)单位提交材料:
  1、职工个人档案;
  2、失业保险代扣代缴明细表,工资统计月(年)报表;
  3、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失业登记证明及求职证明;
  5、失业人员登记申请表。
  (二)个人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附复印件);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本人1寸免冠相片6张。
  7、以上材料要求提供一式一份。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失业保险股-→中心领导审批→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在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标准:无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
  九、投诉电话:
  十、提示:
  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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