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单位:靖西县就业服务中心
二、办理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号)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一)单位提交材料:
1、职工个人档案;
2、失业保险代扣代缴明细表,工资统计月(年)报表;
3、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失业登记证明及求职证明;
5、失业人员登记申请表。
(二)个人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附复印件);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本人1寸免冠相片6张。
7、以上材料要求提供一式一份。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失业保险股-→中心领导审批→窗口出件
五、办理时限:在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标准:无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形: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
九、投诉电话:
十、提示:
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