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部门:靖西县地方税务局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三、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
1、退役士兵就业税收优惠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2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2份)
4、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份)
5、《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其复印件(2份)
6、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2份)
四、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税政股审核——县局减免税领导小组审批——税政股、主管税务机关——窗口出件
五、办理期限:承诺10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标准:无收费
七、延期办理情况:不可抗拒因素
八、咨询电话:0776-6212543
九、投诉电话:0776-6221821
十、提示:
㈠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对指南认为不清楚之处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㈡所办理事项依据需经听证、公示或经上上级审批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