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服务指南(护照换发)
靖西政府网 2014-08-27 10:43:00 点击:8157

一、护照换发范围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护照换发手续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48毫米X33毫米)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申请表》2份和与《申请表》上相同的照片2张;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户口簿内容系指申请人的资料页,内容如有变更的,须附变更的资料页;

3、换发护照的,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护照的,由暂住地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提交原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护照换发收费标准: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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