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月1日起,百色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政策。申请条件和津贴标准:凡具有百色市行政辖区内常住户口,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申请享受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津贴标准为:80周岁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30元以上;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80元以上;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200元以上。高龄老年人具体津贴标准由各县(区)按《百色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发放暂行办法》制定并根据本县(区)经济发展和财政承受能力自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