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靖西市范围外住院治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如何办理?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制度规定,在统筹区域外(靖西市市外)就医的,需要办理转诊手续。在靖西市人民医院、靖西市中医医院、靖西市妇幼保健院住院的参合患者需转往市外就诊的,由上述医院相应科室负责人填写《靖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在入院前或入院后七个工作日内到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批并备案登记。
二、在靖西市外务工、探亲、经商、求学因病住院的应如何办理转诊?
答:在市靖西外务工、探亲、经商、求学等期间因病在外地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入院前或入院后七个工作日内拨打0776-6223663、6223665报市新农合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三、未办理转诊审批登记备案、擅自到市外就医的,可以报销吗?
答:未办理转诊手续或登记备案的,降低报销比例10%。
四、是不是患什么病都能转诊?转诊原则是什么?
答:参合患者在靖西市内新农合定点医院不能确诊的或所确诊疾病在靖西市内新农合定点医院无条件治疗的,方可转到百色市级、自治区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