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绿化委员会关于文明祭扫、防火护林的倡议书
靖西政府网 2016-04-01 17:08:49 点击:6115

靖西市绿化委员会

关于文明祭扫、防火护林的倡议书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和涵养水源等作用。人类离不开森林,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失去森林就等于失去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

近几年来,由于农村群众焚烧田埂、焚烧甘蔗叶等农业生产用火不断增多,林区人员活动频繁和春节、清明节、“三月三”祭祖燃放烟花爆竹盛行等原因,野外用火激增,致使森林火灾频频发生,如2015年我市发生森林火灾共156起,其中“三月三”“清明节”期间因拜山祭祖、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就有145起,给森林资源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又是一年清明时,为有效遏制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护好全市几百万亩森林资源,建设绿色美丽靖西,我们特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2016年靖西市人民政府严禁林区野外用火第二号戒严令,戒严期间,林区内严禁一切用火,以消除火灾隐患,保护森林安全。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

树立文明祭奠理念,在“清明节”、“三月三”扫墓期间,严禁烧香烧纸、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大力提倡通过植树、种草、献花、挂压纸钱等文明方式来践行孝道、寄托哀思,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

全市广大共产党员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在祭祖扫墓时,不烧香烧纸、不点蜡烛和燃放烟花爆竹,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牢记防火责任,及时上报火情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积极投入科学扑救,但不得动员中小学生、老、弱、妇、幼、残等人员上山打火,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和谐靖西、美丽靖西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森林防火报警电话:6222632;12119。

 

 

                                   靖西市绿化委员会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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