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顺利推进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加快形成我县综合性、规范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经研究,决定面向靖西籍公开招聘政府临时聘用专业技术人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属于政府临时聘用专业人员,不列入编制,适用于《靖西县政府临时聘用专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
法学类:1名 (男)
经济学类:1名
中国语言文学及文秘类:1名
三、招聘范围、条件
招考聘用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团结协作和无私奉献精神;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6日至1997年6月16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凡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实行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应聘。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2015年6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靖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靖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靖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5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立面试考评组进行面试。
(一)面试时间:待定
(二)面试地点:待定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进入面试。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相关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5年6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二)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进行考核。
七、审批
对拟聘人选,经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与管理
(一)管理上由聘用单位(聘用单位为靖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同)与聘用人员签定《靖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书》,并送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聘期两年(含试用期),此次招聘的临时人员工资参照现行政府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执行(即固定为大学本科学历每月2000元),并参照企业职工参保标准,由聘用单位负责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种社会保险,参保所需费用分别由县财政和聘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的比例支付。
(三)人事部门负责招聘临时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日常管理由聘用单位负责。财政、聘用单位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配合做好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聘用合同期满,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自动解除。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如继续聘用,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聘用关系解除后,政府和聘用单位不负责安排工作。
九、其它
1、本简章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报考咨询电话: 0776-6212103(县供销联社);
0776-6226987(县人社局)。
靖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靖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