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沿边开发开放试验区实施意见
靖西政府网 2015-07-06 17:37:46 点击:10350

 

六、政策措施

(一)财税政策从2014 年至2020 年,市财政每年给予沿边试验区安排一定的专项补助,市级财政在资金调度上和预算内安排的重大项目资金向试验区倾斜,将试验区启动、规划等经费支出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从试验区上划自治区、市“四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增量部分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以2013年为基数)以专项补助方式用于支持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重大产业发展;对入驻试验区的新办企业,除国家禁止和限制的产业外,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实行“五免五减半”优惠,即自取得生产经营第一笔收入年度起,前5年免征、后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并执行国家和省给予试验区的最优惠税收政策;2014年至2020年期间,试验区内生产性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除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对市级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属于市县收入的收费,可按规定的程序减征、免征。

(二)投融资政策。市级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优先安排给试验区;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百色市沿边发展银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试验区建设的信贷投放,鼓励银行业和非银行业进入试验区开展金融业务;支持试验区建立中越货币交易平台,促进试验区外汇及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简化试验区内企业人民币跨境投资审批手续,推进试验区内企业跨境人民币投资资金收付便利化,积极争取国家适当放宽试验区内出入境人员携带的人民币限额;支持试验区发行城乡投资债券,设立市、县共同注资的试验区投资股份集团公司。

(三)产业与贸易政策。优先安排承接东部产业转移项目和引进的大企业、大项目落户试验区。支持试验区发展依托国外资源、能源、市场等“多头在外”的工业项目,在法定条件内按照低限执行项目准入门槛,允许其在试验区发展;市级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向试验区倾斜;市级争取到的国家外经贸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进出口配额向试验区倾斜。

(四)土地资源政策。赋予试验区市级部分土地管理权限;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上适度向试验区倾斜,试验区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实行单列管理,每年安排指标不少于50公顷;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丘缓坡、低效土地的二次开发利用、城中村改造等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支持与相邻县、市开展土地利用合作,市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流转给试验区有偿使用;支持试验区建立耕地保护基金,采取货币直接补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支持建设试验区土地收储与运营平台;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征占用林地指标,重点支持试验区的发展。

(五)口岸通关与旅游管理政策。加大对龙邦、平孟、岳圩口岸建设支持力度;推进建设口岸通往县城及周边地区的高速公路以及靖西至龙邦的铁路建设;将龙邦—茶岭口岸扩大开放至那西(中国)—那弄(越南),在那西增设龙邦—茶岭口岸互市、货运通道。增报那坡县领隘、弄平互市点;支持试验区优化出入境管理服务,创新龙邦、平孟口岸管理体制机制。推广无纸化通关、分类通关、提前报关、集中申报等便利通关方式;推进电子口岸实体平台建设;开展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通关便利化试点。

  (六)公共服务管理政策。支持试验区创新外籍劳务人员管理模式,探索建设中国-越南国际劳务市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立宽松灵活优厚的人才引进机制,制定出台试验区人才管理办法。

  (七)其他政策。支持试验区核心区建设,建立适合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支持百色市边境经济合作区、龙邦—茶岭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设和申报、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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