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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靖西政府网
2014-01-16 10: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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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百色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和公开听证,并广泛听取了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了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出台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配套实施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现予以公布。本补偿标准从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靖西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表
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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