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政发〔2015〕41号
渠洋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渠洋镇夏季消防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村(街),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渠洋镇夏季消防检查活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渠洋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日
渠洋镇夏季消防检查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保障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2015年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的消防安全,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自治区、百色市和县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15年6月初至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工作责任、消防安全宣传、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夏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镇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 “两会一节”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起火冒烟尤其是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夏季消防检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 长:何复耀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安途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苏承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阮周成 镇人民武装部部长
李云强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黄卓刚 镇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罗 铸 镇安监环保助理
黄继峰 镇交通安全和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
方 华 镇林业工作站站长
赵统宇 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陆承报 镇文化广播电视站站长
梁 慧 镇司法所所长
何光述 渠洋派出所所长
伦贵浩 岜蒙派出所所长
陆 阳 渠洋镇工商所所长
农 宵 渠洋卫生院院长
杨立明 岜蒙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调度专项治理工作,定期收集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王安途同志担任。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重点企业。以各类汽车加油加气站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仓库;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氧气、乙炔厂站等石油化工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专职消防队建设,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对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要吸取“4.6”福建漳州PX项目爆炸火灾事故教训,对企业开展经常性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火灾防范措施的落实和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
2.重点场所。一是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二是政府挂牌督办尚未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隐患,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隐患,还要重点检查其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发现的,特别是在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中指出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3.重点行业。各村(街)、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等行业部门,要制定方案,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检查,检查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情况,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推动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4.重点活动。主要检查端午节、9月3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中秋节和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期间我镇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5.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整治,拆除彩钢板违法建筑、违规企业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单位、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6.楼体户外广告牌。主要检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所在建筑物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防排烟和灭火应急救援的楼体户外广告牌,自然排烟设施是否被违规封闭、遮挡,自然排烟口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推动人员密集场所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二)夯实政府部门责任基础。
1.政府责任。各村(街)、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督促行业部门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消防工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级平安建设、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单位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镇人民政府将要开展网格化排查,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2.行业部门责任。各村(街)、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成立本行业、本部门的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推动制定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同时各部门加强审批和执法环节的相互配合,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交通安全和村镇规划建设站、财政所及林业站、国土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会同渠洋派出所,对消防设备设施等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建设任务,提升建设水平。交通安全和村镇规划建设站、财政所、国土所及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排查并依法查处建筑工地违法行为、企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规占道、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等行为。交通安全和村镇规划建设站要加强对历史文化场所、名村的检查;岜蒙派出所重点开展对易燃易爆单位、涉氨企业的检查;工商所重点开展大型农贸、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物流仓储行业的检查;文化广播电视站重点开展对娱乐场所和体育场所检查;食药监所重点开展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的检查;文化广播电视站重点开展对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的检查;民政办重点开展对福利企业、养老院的检查;食药监所重点开展对医疗机构,特别是住院楼、门诊楼等场所的检查;林业站重点开展家具木材加工行业的检查;安监站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人防工程开展检查;交通安全和村镇规划建设站对所属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开展检查,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劳保中心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和上岗培训内容,依法查处非法用工企业;工商所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安监站要依法查处企业内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3.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责任。派出所要建立完善警务督查、治安、消防等各警种间协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动员全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楼体户外广告牌建筑、文物古建筑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用足用好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拘留等执法手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集中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要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和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技术支持服务,统筹推进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4.社会单位责任。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任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强常态化防火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积极整改火灾隐患。要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强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落实,提高企业消防安全设施水平。要依法建立企业专兼职消防队伍,加强所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三)夯实公共消防设施基础。
1.推动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年内,推动渠洋街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或修订,建制镇100%完成消防规划编制,规划编制不符合实际或发展需要的应及时组织修订。已完成消防规划的建制镇,要保障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实施;村、屯规划要有消防规划内容,修订城乡规划要同时修订消防规划。
2.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制定镇专职消防队和村街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发展计划。行政村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建1支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四)强化消防执勤训练。
政府和单位专职消防队。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灾害事故特点,开展专项训练和熟悉演练;政府和单位专职消防队要与公安消防队开展联勤、联动和联训。
(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七进”。主要检查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交通、运管等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等情况。
2.消防宣传。利用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和流动广播车等对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进行宣传,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要向“目标人群”宣传消防安全。
四、严格惩处消防违法行为
(一)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及时汇报消防大队,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二)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三)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四)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予以临时查封。
(五)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六)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七)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八)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律提请当地村街委会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
(九)所有建筑工地用于搭设宿舍、办公用房的临时活动板房,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 级。
五、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各村(街)、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并结合2015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期间做好我镇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充分利用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统一领导,联合安监站、工商所、文化广播电视站、交通安全和村镇规划建设站、民政办、派出所等行业部门,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等开展检查;针对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落实消防安保工作;组织对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执勤训练和监督执法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及时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底前)。各村街、各相关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活动情况进行分析,统一组织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街)、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将思想、行动统一到自治区、百色市和县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提请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同时,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落实责任,严格督导。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任务人人上肩,责任人人入脑。各村(街)、各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通过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和流动广播车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奖惩,务求实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对各村街、各相关部门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与各单位年终考评和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奖惩,推动工作的落地见效。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及时进行通报表扬,并在活动结束后进行表彰。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
各村街、各相关部门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及《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承诺书》于6月7日下午下班前交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渠洋镇党政办公室,电话/传真:0776-6360017、邮箱:qyzf6360@163.com)。排查台账(附件2、3、4),请于6月12日下午下班前上报,9月8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