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政发[2015]36号
渠洋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渠洋镇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整改
以及申请对象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挂村工作组、镇直各单位:
现将《渠洋镇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整改以及申请对象调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
渠洋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5日
渠洋镇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整改以及申请对象
调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镇农村低保、五保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大力推进低保、五保工作进度,实现我镇农村低保、五保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矛盾,确保低保、五保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低保、五保对象整改以及申请对象调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工作原则,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化为目标,强化政策观念,完善工作程序,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责任追究,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对全镇已享受农村低保、五保对象进行整改,对新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我镇低保、五保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转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截至2015年4月,我镇享受农村低保人数已增加至8329人、五保对象为363人,低保、五保享受人数呈逐年增长之势。
(二)主要任务。一是清查整改已享受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从镇直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全镇现已享受农村低保、五保对象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核实是否符合享受条件;二是调查新申请低保、五保对象。对申请对象进行调查、评议,认定受保资格;三是促进公平公正。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全面实现阳光救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次清理核查工作分三个组,具体如下:
第一小组成员:
组 长:王安途
组 员:罗铸、冯才辉、闭承就、黄夏夏、苏文杰。
记录员:黄夏夏
主要负责坡乐村、同源村、珍邦村、新邦村、足要村、怀渠村、古柑村农村低保、五保清理核查工作,车辆自行安排。
第二组成员:
组长:苏承光
组员:区经谷、黄卓刚、赵秋妹、黄勤功、李生益
记录员:赵秋妹
主要负责渠洋街、安隆村、古桥村、东风村、化城村、怀书村农村低保、五保清理核查工作,车辆自行安排。
第三组成员:
组长:阮周成
组员:区菊新、莫昌芄、黄日兴、黄继峰、马小荣
记录员:莫昌芄
主要负责由利村、雅力村、新力街、新和村、凌和村、渠雷村农村低保、五保清理核查工作,车辆为财政所公务用车。
三、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原则。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五保对象坚决予以清退,做到应退尽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实行人户一致,坚持分级负责、分级落实。三是全面清理原则。现已享受农村低保、五保的对象要进行重新评议认定、逐户核查,入户调查率要达到100%。四是公平公正原则。明确工作程序,严明制度和纪律,规范运作。五是确保稳定原则。加强信访工作,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清退工作中的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四、整改内容
重点整改的对象:
(1)家庭收入明显超过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家庭;
(2)原家庭贫困,现居住环境优越、入住房屋豪华,家具家电设备先进,已脱贫的农户;
(3)虚报、瞒报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骗取低保或重复享受低保的家庭。
(4)家庭成员中有外出务工3个月以上或全家外出务工的;
(5)在村内有重大农业产业或在外经商的个体工商户的;
(6)已购车或在外购房、购地皮铺面的;
(7)在60周岁以下无特殊困难原因,家庭成员有2名劳动力以上的;
(8)家庭成员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却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尤其有2名儿子以上的老年对象;
(9)原来家庭有困难、子女上学纳入低保,现子女已毕业就业的家庭;
(10)家庭成员有干部成分或固定收入的;
(11)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死亡减员的低保对象。
(12)有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13)其它不符合规定享受低保的。
五、工作步骤
全镇农村低保、五保整改和申请对象调查工作主要采取入户调查、走访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工作步骤如下:
(一)对已享受农村低保、五保对象进行清理核查。工作组按时间要求走访调查已享受低保、五保对象,对不符合低保、五保的对象进行核查,并将调查情况上报民政办,由民政办汇总呈领导班子讨论评定,评定通过后,则按程序整户停保。
(二)对新申请农村低保、五保对象进行调查核实。由民政办将申请对象上交的低保、五保申请书收集汇总,并将申请名单及申请书呈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待领导审核后,将申请低保、五保申请名单及申请书交至各工作组组长。各工作组按照申请名单并对照农村低保、五保享受标准开展入户调查,调查结果通过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签字后,由民政办统一整理并呈班子会讨论决定符合对象名单。
(三)经镇班子领导讨论的符合纳入低保、五保的申请对象应在村(街)公告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调查工作公平公正,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民政办按照申请程序,负责将名单上报县民政局。
六、时间要求
本次工作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低保、五保工作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民生工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委、政府和干部形象,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清理核查和申请对象调查工作,有利于及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全镇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清理核查和申请对象调查工作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工作组在清理、调查工作中要实事求是,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边查边改,确保整改和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群众监督,完善低保制度。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整改和申请对象调查工作要落实好低保、五保民主评议制度。低保、五保评议人员由村(街)两委干部、老党员、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等组成,不少于7人。落实低保、五保公示制度,将所有低保、五保对象名单、保障类别、保障金额等内容进行公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制度上、源头上堵塞农村低保、五保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杜绝各类违规问题发生。
(四)其他要求。各工作组要认真填写相关调查表及人员出勤登记表,及时将相关材料交民政办汇总。
各工作组要以此次整改、调查工作为契机,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研究问题”为目标,有效推进农村低保、五保的制度化、正规化建设,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力争通过整改享受对象和调查申请对象使我镇农村低保、五保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