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款办事指南
一、实施主体: 武平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二、审批类型: 服务事项
三、受理方式: 承诺件
四、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五、审批对象: 群众
六、审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七、审批条件:符合乡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疗费用补偿的
八、应交材料:
1、住院发票;
2、住院疾病证明书;
3、住院费用清单(外伤需住院病历复印件);
4、合作医疗证及当年参合发票复印件;
5、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6、经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7、农村信用社存折(卡)复印件;
九、审批流程:
1、患者(或经办人)提交报销材料;
2、乡农合办送审;
3、乡农合办财会复核;
4、乡农合办负责人审批;
5、凭农村信用社存折或卡到信用社办理领款。
十、审批收费:免费
十一、办理地点:武平乡政务服务中心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