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窗口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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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项目:1、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除外)车辆《道路运输证》 |
二、办理部门:德保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交运发[2005]6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7修正) |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
1、运输证配发登记表(公司则需要盖章); |
2、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卡; |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4面); |
4、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
5、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不需要)。 |
五、办理流程:窗口受理 → 运管机构审查→ 窗口出件 |
六、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
七、收费标准、依据:桂价费字[1990]114号代办证:80元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工本费:20元 |
八、咨询电话:0776-3822742、3831819 |
九、投诉电话:3831806 |
十、提示: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 |
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四点要求; |
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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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窗口办事指南 |
一、办理项目:2、道路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 |
二、办理部门:德保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三、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交运发[2005]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7修正) |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
1、运输证配发登记表(公司盖章); |
2.a、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决定书(新车新班线); |
2.b.1、更新营运客车报告(更新客车); |
2.b.2、客货车购置申请表(更新客车); |
2.b.3、原车辆异动单或报废证明(更新客车); |
3、客车等级评定表; |
4、车辆行驶证复印件(4面); |
5、车辆登记证复印件; |
6、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
7、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卡。 |
五、办理流程:窗口受理 → 运管机构审查 → 窗口出件 |
六、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
七、收费标准、依据:桂价费字[1990]114号 |
代办证:80元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工本费:20元 |
八、咨询电话:0776-3822742、3831819 |
九、投诉电话:3831806 |
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四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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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窗口办事指南 |
一、办理项目:3、道路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
二、办理部门:德保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三、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交运发[200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7修正) |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
1、运输证审验登记表(公司需要盖章); |
2、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卡; |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4面); |
4、车辆二保卡原件或其复印件(2面)。 |
五、办理流程:窗口受理 → 运管机构审查 → 窗口出件 |
六、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
七、收费标准、依据:桂价费字[1990]114号 |
大、中型货车:80元; |
小型/微型货车、多功能拖拉机、正三轮载货摩托车:10元。 |
八、咨询电话:0776-3822742、3831819 |
九、投诉电话:3831806 |
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四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
交通局窗口办事指南 |
一、办理项目:4、道路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
二、办理部门:德保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
三、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交运发[2005]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7修正) |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
1、运输证审验登记表(公司盖章); |
2、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卡; |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4面); |
4、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
5、线路牌及其附卡复印件; |
6、车辆二保卡原件或其复印件(2面)。 |
五、办理流程:窗口受理 → 运管机构审查 → 窗口出件 |
六、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
七、收费标准、依据:桂价费字[1990]114号 |
跨县班线车:80元 |
县内班线车、微型客车、正三轮客运摩托车:10元 |
八、咨询电话:0776-3822742、3831819 |
九、投诉电话:3831806 |
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并认真查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四点要求;对指南认为有不清楚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