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靖西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对《桑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更改公告(一)如下:
1、项目名称:桑苗采购
项目编号:GXBSZC2017-G1-089-XQ(重)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 11 月 20 日至2017年 11 月 24 日
3、更正日期:2017年12 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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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号 |
文件条款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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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6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4)为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货物。采购人不能接受投标人的恶意低价的竞争。如果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价的90%(含)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成本分析报告,同时提供以下支撑证明材料: ①提供项目成本组成明细(成本价中必须包括各类税收、人员成本等),其中:人力成本必须根据投标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关于2017年1月份至9月份投标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项目成本组成明细需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其它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成本分析文件复印件(新设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原件备查); ②2017年企业所得税1-9月份申报表复印件(新设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原件备查)。 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不全或不提供或者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材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或者相关资料真实性及合理性不被评标委员会完全接受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该投标报价视为“低于成本”或者“明显不合理并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视为低于供应商成本报价的,价格分为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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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4、更改信息:
注:招标文件提及的相关内容请按以上更改执行,其余不变。
除以上变更外,其余不变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相应顺延。
4、更正理由:应采购人来函要求。
5、公告查询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靖西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xi.gov。
6、联系方式:
6.1招标人:靖西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 靖西市城东路
联系人及电话: 覃萍 0776-6217998
6.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栋803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琼 18007766647/15507761186
6.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靖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股;联系电话:0776-6231753
特此公告!
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