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桑苗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7-G1-089-XQ(重)) 质疑函的回复函
靖西政府网 2017-12-12 18:57:29 点击:10826

质疑人: 广西春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农桂贤

地址: 百色市平安路10号迎龙苑A14幢1单元1103号      

联系电话:13517761595    邮编:533000   电子邮箱:64180152@qq.com

贵公司递交的关于“关于桑苗采购(项目编号:GXBSZC2017-G1-089-XQ(重))”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以书面的方式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贵公司招标文件中第26页二、评定方法(4)如果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价的90%(含)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成本分析报告,同时提供以下支撑证明材料:

①提供项目成本组成明细(成本价中必须包括各类税收、人员成本等),其中:人力成本必须根据投标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或人力……项目成本组成明细需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其它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成本分析文件……。

②2017年企业所得税1-9月份申报表复印件(新设立公司按……。

二、法律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根据最新管理办法,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办法的低价投标中,根本没有权限设定人力成本、明细成本是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其他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成本分析文件这样的规定,请改正。

②要求投标公司单纯提供:“2017年企业所得税1-9月份申报表”这样的设置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税务部门管理办法,纳税申报表等文件也可以做为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以上这有歧视、不公平行为,本着合理、公平为国家服务,鼓励青年创业的国家发展纲要,应对新成立的公司,对农民种植苗木给予优先采购,至少给予公平参与投标的机会,你公司对本项目组织的采购违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请改正。

三、针对质疑事项的答复如下

我方对上述条款进行修改,修改为:删除此条款,即:“(4)为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货物。采购人不能接受投标人的恶意低价的竞争。如果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价的90%(含)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成本分析报告,同时提供以下支撑证明材料:

①提供项目成本组成明细(成本价中必须包括各类税收、人员成本等),其中:人力成本必须根据投标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关于2017年1月份至9月份投标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项目成本组成明细需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其它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成本分析文件复印件(新设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原件备查);

②2017年企业所得税1-9月份申报表复印件(新设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原件备查)。”此条款删除!

四、我方对招标文件做出的相应修改,详见本项目更改公告(一)。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新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12 月12日

[举报内容] [建议意见]
靖西网
m.Jingx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