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确保农民合法权益落到实处,我县印发《关于对2013年以来种粮农民农资补贴专项资金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局等涉农单位到19个乡镇通过“三重八查”的形式确保国家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兑付给种粮农民,发挥专项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
以乡镇为重点。检查各乡镇是否对补贴面积等数据进行了事前审查,补贴面积是否准确无误,是否严格执行了补贴村级公示制度,是否存在虚报农户、夸大补贴面积等虚报冒领行为,补贴资金发放是否按时,对兑付入折(卡)出现差错是否及时纠正处理等情况。
以各乡镇涉农资金单位为重点。检查县级涉农单位是否与乡(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部门协调配合,明确各自在补贴面积核定、资金拨付、“一卡通”管理等环节的职责。
以责任主体单位为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补贴资金专户管理、村级公示、“一卡通”发放、信访受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
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电话、网络公示、书面汇报等多种方式促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落到实处,为推动我县粮食稳定生产奠定良好基础。(发稿人:许忠留)
责任编辑:赵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