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宣传式执法、警示式执法相结合,将依法行政、普法宣传、严格执法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全过程,坚持稽查执法办案与法制宣传“两手抓”。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向监管相对人及社会公众积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人等重点人群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让人民群众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学习到法律知识、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普法宣传促进稽查办案,全市执法办案综合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
据悉,截止3月份,全市共查处案件13起,通过12331受理咨询、投诉举报45起。(发稿人:黄厚添)
责任编辑:韦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