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管理 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靖西政府网 2016-03-02 17:33:57 点击:4749

我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完善干部选任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去年以来,我市共调整干部3批次,涉及干部263人。其中,提拔101人,交流89人,因机构改革重新任命48人。

强化学习。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出台后,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中央、自治区、百色市专题学习视频会,培训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近2000人次。市委组织部结合开展“一月两课一活动”,每月举办 “组织讲坛” 2次,由主要领导带头解读新《条例》,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轮流上台授课,使组工干部学深学透《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同时,把新《条例》学习纳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干部推荐考察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并把学习情况列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计分指标。

健全制度。制定出台《靖西市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暂行办法》、《靖西市严格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领导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等一系列干部管理规定。推进干部作风督查常态化,由市纪委定期或不定期牵头组织开展干部作风督查行动,重点对纪律松散不作为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作风问题进行整治,通报批评违反工作纪律干部2名;开展“约谈组织部长”活动,先后接受约谈或主动约谈领导干部16名,其中激励谈心3人,提醒谈话1人。

优化流程。出台《靖西市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调整动议规定》和《靖西市干部人事沟通酝酿办法》,规定提出干部调整动议的八种情形,并规定一年内动议调整干部一般不得超过4次,除换届或机构改革外,每次调整干部数量不得超过100名,每个单位调整数量不得超过单位领导班子职数的50%;党政主要领导任职应满一届,且原则上不同时调整。严格执行干部调整预审制度,每批次干部调整都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审核把关,及时沟通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重视基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全市19个乡镇范围内工作时长15年至32年的干部,推荐选拔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39名。优先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24名政法干部均来自基层庭(所、大队);其他77名干部中有59名从乡镇一线选拔,其中第一书记8名。把优秀干部放到基层一线培养,从市直部门副职领导或副职领导后备干部中挑选4名优秀干部到乡镇担任副职领导职务,其中提拔2名,交流2名。(发稿人:梁明清)

责任编辑:赵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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