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政政策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靖西政府网 2016-03-07 17:06:50 点击:3761

2015年,我市统筹运用民政政策,严格落实民政领域涉及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五保供养、救灾救济等一系列惠民政策,民政事业提速发展,民生事业得到进一步保障。

城乡低保持续规范。去年,为全市城市低保对象1945户共4374人发放城市低保金1266.7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35164户共100923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2452.56万元。制定《关于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方案》,成立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深入全市19个乡镇低保户进行走访核对,根据实际核对情况,给予1383户4737人因“应保未保”督办新增,清退不符合条件享受低保1722户7324人。

医疗救助便民利民。建立和完善以资助城乡困难参加城乡医疗保险、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为主体,临时医疗救助以及慈善医疗援助为补充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救助范围从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有病能及时医治。2015年,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550.3451万元,惠及困难群众64077人(次)。其中,资助困难人群参加新农合人数57628人219.34万元,资助参保人数3726人4.47万元,享受门诊医疗费用二次救助22人次1.97万元;享受住院医疗费用二次救助2701人次1324.57万元。

提升五保供养水平。多方筹措资金,完善全市五保基础设施建设。争取11个农村幸福建设项目资金66万元,完成11个农村幸福院建设;争取3个敬老院维修项目资金45万元,维修新靖镇、岳圩镇、安德镇敬老院;争取3个五保村维修项目资金10万元,维修新靖镇那耀五保村、吞盘乡孟麻五保村、安德镇三龙五保村。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233元提高至330元,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至230元。年内供养3755人988.92万元。

救灾救济工作有序开展。安排资金采购冬令物资及时发放20584件衣被、下达46万公斤救济粮食指标,分配到19个乡镇受灾群众手中。扎实推进农房政策性保险工作,全市农房政策性保险担保140900户,承担保费40.07万元,指导做好因灾倒损农房报案,协助配合保险公司做好查勘理赔工作,做到有工作记录,有定损单,有资金赔付情况清单。2015年,获得理赔农房32户,理赔金额33.13万元。(发稿人:许忠留 黄礼托 赵丹)

责任编辑:赵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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