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 平均每人每月提高20元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充分发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广西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全区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平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
据悉,补助水平提高后,各级财政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350元,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19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在自治区确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水平。
记者了解到,今年自治区财政筹措53亿元,支持对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在内的各类困难群体开展救助工作,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对临时救助对象实施救助等。(原文编辑:邹乐 作者:周红梅)